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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簡訊「一起去睡」 判離

蘋果日報 2008/09/24

夫抓出軌苦無證據 電腦存檔露餡

【辛啟松╱台南報導】台南縣一對結婚二十七年夫妻,三年前太太出現外遇徵兆,兩人常爭吵而分居,先生雖看過太太與陌生男子見面,卻苦無證據,直到去年在電腦裡,意外發現陌生男子傳給太太的「……情人很累,老婆無味,小姐給不給機會、一起去睡」的曖昧簡訊,且兩人又因債務問題爭吵,大打離婚官司,法官昨依兩人難以維持婚姻關係,准予離婚。

目睹妻攜男上賓館

判決書指出,五十二歲陳姓男子與四十九歲楊姓女子結婚二十七年,生了一個女兒並合開沖床公司,原本感情和睦,但從二○○五年起,楊女有外遇徵兆,男方要求女方行房遭拒,女方常躲到房間或廁所講電話,隔年二月,男方發現太太開車外出,跟蹤發現女方載著一名男子到賓館,數天後更約會,爾後太太就要求分居。

陳姓男子雖懷疑太太有外遇,但一直沒有證據,兩人處於分居狀態,直到去年五月,男方在家中電腦,發現陌生男子傳給太太的簡訊存檔,內容是「在我心中,妳永遠是我最愛的那個人,我的心會一直伴隨在妳的左右,不論天涯海角,不論距離多遙遠,我要妳知道,妳永遠是我最深愛?最想念的?我愛妳。」「男人不醉,女人沒小費,女人不醉,男人沒機會,男人女人都不醉,賓館沒人睡,情人很累,老婆無味,小姐給不給機會、一起去睡。」

感情不睦早已分居

男方發現這些簡訊是前年太太出現疑似外遇時,陌生男子傳的,他當場怒火中燒,因兩人去年底工廠發生財務糾紛,雙方互告,陳姓男子決定提離婚官司。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兩人早已感情不睦,且長期分居,彼此無法互信,難以維持婚姻間的信賴,再加上雙方同意結束婚約,昨天判處兩人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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