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眉靠過來 阿公上床就上當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慧瑛╱新竹縣報導】 2008.10.28
一名妙齡女郎日前以找旅館為由,向新竹縣六十多歲林姓男子問路,晚間再約老翁帶她兜風,故意挑逗老翁;待發生關係後,隔天幾名男子出面恫嚇老翁汙辱未成年「乾妹妹」。老翁擔心吃官司,付七十萬元私了,對遭「仙人跳」詐財懊惱不已。
經商的林姓男子家庭美滿,已當上阿公,為人敦厚老實,友人得知他遭仙人跳詐財,忍不住為他抱屈「他太熱心幫對方帶路,失去戒心,才付出慘痛代價」。友人懷疑,有地方人士與集團掛勾,知道林姓老翁財力不錯,才鎖定他為肥羊。
據了解,本月初某日下午,一名年輕美眉上門詢問林姓男子「我是外地人,想問附近有無可住宿的旅館」,林熱心帶路到旅館後,美眉要林留電話給她。
當晚九時許,美眉與林連繫,用撒嬌語氣對林說,「我在旅館好無聊,載我去兜風好不好?」林便到旅館接她,兩人到附近公園散步,夜深人靜,女子一再與他身體磨蹭,林難忍誘惑愛撫她,她也沒有反對,兩人發生性關係,女子留下使用過的衛生紙。
隔天,這名妙齡女子帶著幾名男子上門勒索金錢,林姓男子才知道自己掉入「美人計」。
他們出示美眉的健保卡表示,「我的乾妹妹未成年,拿出百萬遮羞費解決,否則吃不完兜著走」;林擔心事情鬧大,傷了面子又吃官司,雖然對美眉未成年半信半疑,仍付七十萬元與對方和解。
法界表示,與十六歲以下少年少女發生性關係觸犯刑法,並非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都會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