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男轻女 离婚输掉监护权
中国时报 2008-10-11 【吕素丽/高雄报导】
在公家机关上班的洪姓男子重男轻女,经常对女儿大呼小叫,常说「我不要妳了,我只要弟弟,妳去跟妈妈!」,对儿子则呵护有加,洪妻以他的教育方式严重偏颇为由,打离婚官司争取儿女监护权,法官都判准。
这对洪姓夫妇两人结婚十二年,女儿十二岁、儿子七岁,孩子一直由陈姓妻子在照顾,母子女感情很好。婚后原本感情还不错,但丈夫染上酗酒恶习后,多次以辱骂及殴打她发泄情绪,她无法忍受婚姻暴力,声请保护令获准,丈夫也因伤害罪被判拘役五十天。之后,两人打离婚官司争取孩子的监护权。
陈女以丈夫「以重男轻女方式教养儿女」,对儿女有不好的影响为诉求,丈夫还时常打骂女儿,多次咆哮说「我不要妳了,只要弟弟」,造成女儿心灵重大创伤;而对儿子却百般疼爱,对儿子的身心发展也有不良影响,如果把儿女的监护权交给丈夫,对儿女的未来不好。
法官审酌双方的经济状况,虽然陈女收入不多,洪男收入稳定,但社工访视,两个孩子都表明愿意跟妈妈住,孩子与妈妈互动佳,与爸爸互动则相当生疏,建议基于孩子最大利益考虑,跟着妈妈较适当。